为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创造宽松市场环境,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牡丹区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编制了“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的事项清单。 15个区级执法部门均出台了“四张清单”,共涉及646项行政处罚事项,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99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68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206项,从重行政处罚事项173项。现将事项清单予公布。 附件:菏泽市牡丹区行政处罚“四张清单” 菏泽市牡丹区司法局 2020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