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社会投资者: 近期陆续有人员反映菏泽晟旭置业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发布了《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投融资综合资料》(下称“资料”),并在资料中详细介绍了其公司状况及相关棚改项目情况,同时专章逐条讲述了项目融资计划书。 经核实,菏泽晟旭置业有限公司发布的上述资料落款制作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资料中所包含的“甲方为单县人民政府、乙方为菏泽晟旭置业有限公司”的《单县棚户区开发项目合作协议书》,系已作废失效的协议。对此,单县人民政府曾在官方网站进行过声明。该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因菏泽晟旭置业有限公司未履行协议义务而自动作废,菏泽晟旭置业有限公司在资料中声称的投资项目并不存在。 为避免广大社会投资者因不明真相而遭受损失,单县人民政府在获悉上述情况后,已安排人员通知该公司立即删除或撤回发布的上述不实资料信息。 在此,郑重提醒各位投资者,在投资前一定要到当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情况。最后热烈欢迎各位投资者到单县进行考察投资兴业。
单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