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19〕56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191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101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菏政办发明电〔2020〕2号)和《关于印发<菏泽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菏自然资规发〔2019〕22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我县实际,我单位起草了《单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sxgtj9815@163.com。 二、书面修改建议和意见请送至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单县人民路与单州路交叉路口北侧)。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 附件:《单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9日 单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