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和项目工地开复工时间的公告

2020-02-04 12:23:00 来源:个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个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第4号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市辖区内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和项目工地灵活开复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本市行政区域内除保障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按要求安排职工正常上班外,其余的企业、工地原则上不得在2月9日24时前开工、复工,拟返个旧并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不得在2月9日前返回个旧。

  二、如有特殊情况需2020年2月9日24时前正常开工复工的单位企业和工地,必须准确上报用工人员信息并经市住建、卫健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复工。

  三、开工复工的企业和工地必须对所有职工外出情况、身体状况、特别是与武汉及湖北人员、地区往来情况,不漏一人地全面模排、登记造册,并实施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工人实名制,严格实施人员管控出入工地。

  四、各企业、项目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本企业职工因出差、探亲访友、回乡等留置在湖北地区人员的思想工作,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

  五、企业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督促职工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工作,若发现体温超过37.3℃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并立即到送至政府公布发热门诊医院就诊。同时,及时向市级行业主管报告相关情况。

  六、企业、工地实现食堂统一供餐的,务必落实好环境、餐具消杀等防范措施,提倡大家使用自带餐具,尽量不使用共用餐具或一次性餐具。同时,避免集体用餐,以错时用餐或打包带走分散用餐方式就餐。

  七、企业工地开工复工后至疫情结束前,做到少开会、少集中,提倡企业单位创新办公方式,可考虑远程协同、网络办公、居家办公等灵活方式在家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工作的企业单位,应当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工作时间的方式,避免人员汇聚、集中。

  八、本公告执行内容恢复时间视疫情处置情况另行公告,恳请广大企业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个旧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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