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红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相关债权人自2019年9月5日(首次公告发布日期)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联系人:李天寿,联系电话:13987353062
特此公告
红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清算组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