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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遗失作废公告(第二期)
2019-12-24 08:00:00
来源:
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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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建筑工程设计室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529432231937R,刊载有效期自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特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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