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暂停红河县道路客运班线及其它客运的公告

2020-01-29 08:00:00 来源: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红河县各汽车客运站、客运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广大旅客、人民群众:

  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红河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暂停红河州所有道路客运班线及其它客运的公告》《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有关要求,经红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暂停红河县所有道路班线客运、客运包车、城市公交及跨县域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运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停运时间

  自2020年1月29日00:00起,恢复时间视疫情处置情况另行通知。

  二、停运范围

  (一)市际客运班线:市际班线7条(红河-昆明、红河-元江、三村-墨江、垤玛-元江、车古-元江、浪堤-元江、三村-元江)。

  (二)跨县域道路客运班线:出县州内9条(红河-蒙自、红河-个旧、红河-建水、红河-石屏、红河-河口、红河-元阳、红河-绿春、阿扎河-个旧、甲寅-个旧)

  (三)公交车线路:县域内18辆公交车(1路、2路、3路、4路、5路公交车)。

  (四)全县所有跨市际、县域客运包车、城市公交,所有农村客运班线。

  (五)跨县域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客运包车运营。

  (六)红河县汽车客运站应提前沟通、衔接,做好即将到达的市际、跨县域客运车辆的劝返工作。

  三、其他要求

  红河县各汽车客运站、客运企业、出租汽车企业等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停运信息,积极宣传劝导旅客避开疫情管控期,尽量不出行或合理安排出行。积极稳妥做好已售客票、已预约订单的免费退票和解释说明工作。

  红河县汽车客运站应做好饮用水、食品等物资准备工作,充分做好对旅客的人文关怀,保障旅客正常的生活需求。停班期间,各经营单位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加强通风、喷洒消毒液等措施做好经营场所、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充分做好恢复运营准备。

  希望全县广大驾驶员自觉遵章守纪,严禁非法营运。一旦发现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严厉打击。

  恳请广大人民群众、旅客、从业人员理解支持。红河县汽车客运站值班电话:0873-4621851。

  特此公告。

  红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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