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误食马桑果等野果子中毒的预警公告

2020-05-22 08:00:00 来源: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红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紧急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在野外采食野果,防止因误食引发中毒事件。

  一、马桑果又名毒空木,水马桑、鸭食木、鸡瘟柴等,为桑科植物,生长于山坡或山沟中,我国南方各省多见。马桑果豌豆大小,圆形多肉,未成熟时呈绿色,每年5~6月份成熟,初呈鲜红色,后渐变为紫黑色,味甜略涩,有剧毒,外形似桑椹,所以常被当作桑椹而误食中毒,甚至引起死亡。马桑果实内含成分主要为马桑毒素,羟基马桑毒素、氢化马桑毒素等,毒理与印防己毒相似,且更为强烈,它通过刺激大脑皮层引起兴奋、痉挛,呕吐等一系列中毒症状,频繁的强直抽搐可致脑水肿、呼吸衰竭等,其他如肺、肝、心,肾等脏器亦受损害。马桑果中毒于食用后30分钟至3小时出现恶心、呕吐、胸闷、头痛等症状,食用较多者,严重的可能会导致呼吸停止或心搏骤停。

  二、桑椹是桑科桑属多年生木本植物桑树的果实,椭圆形,长1—3厘米,表面不平滑。未成熟时为绿色,逐渐成长变为白色、红色,成熟后为紫红色或紫黑色,味酸甜。《本草新编》有“紫者为第一,红者次之,青则不可用”的记载。桑椹中含有多种功能性成分,如芦丁、花青素、白黎芦醇等,具有良好的防癌、抗衰老、抗溃疡、抗病毒等作用。

  三、群众到郊外游玩时不要采食外形似桑葚的野果和不认识的野果、野菜,避免误食有毒食物引起中毒。购买市场出售的桑椹时,要注意加以辨别。一旦发生马桑果中毒,必须立即催吐,并及时拿小苏打(碳酸氢钠)十克溶于温开水中灌胃,也可用蛋清灌胃,同时将中毒者立即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及时加强预防误食马桑果等野果中毒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多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饮食卫生意识。各级医疗机构应积极做好误食马桑果等野果中毒的应急救治工作,对病情严重、本院不具备救治条件的要及时动员中毒病人转院治疗。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健全监测体系,严格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若发生中毒事件,应立即向本县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特此公告

            红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附:马桑果图片

抄报:州人民政府食安办,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办。

红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印发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