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致全县各族人民的一封信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2020-02-02 08:00:00 来源: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全县各族人民:

  2020年2月1日0时至12时,云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93例,新增病例2例,治愈出院2例,我县于2月1日出现首例确诊病例。基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为了保护您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水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特向您致信一封,请您亲阅:

  一、请暂停外出计划,如您已在途中,请尽快返回家中。

  二、请做好自我防护,少外出、不聚会、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降低感染、传播疫情的风险。

  三、如您来自疫区或与疫区来的人有过密切接触,请主动与县人民医院(0873—7625344)、县中医医院(0873—7879526)、县第二人民医院(0873—7961090)、州第二人民医院( 0873—7611078)联系或者向县疾控中心疫情室问询(0873—7651478,0873—7651024),及时获得医学服务。

  四、如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第一时间戴好口罩,避免接触他人,到就近开设有发热门诊的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是否近期去过湖北、武汉,是否接触过有湖北、武汉旅居史的人员,以及密切接触人群和动物接触史情况。就诊时请全程佩戴口罩。

  五、如您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为了您的健康和对家人、社会负责,我们将对您集中隔离治疗,请予以理解和配合。

  六、如您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为了随时掌握您的健康状况,我们将对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请予以理解和配合。

  七、如您为湖北武汉等地返(抵)我县人员,从现在开始,即使没有症状也请您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14天后如无症状可解除隔离。同时,请保留好自己返(抵)我县的飞机票、动车票、汽车票等相关票据,主动记录返(抵)我县后每日的活动和接触人员的范围,并主动向当地村委会(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告知有关信息。

  八、疫情防控期间,停止举办一切城乡集体性宴席聚餐活动,停止赶集日开市活动,广大群众要高度重视疫情,不组织、参与宴请活动,严禁重点疫区的返乡人员参加各类宴席。

  九、疫病无情人有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滞留我县的非湖北籍游客自行选择到临安酒店(0873—3183777)、昌源大酒店(0873—7621888)、昌泰紫陶文化酒店(0873—7745678)、兰遇酒店(0873—7660000)、嘉园红酒店(0873—7621611)住宿,请湖北籍游客集中到陶窝窝酒店(0873—3050555)住宿。

  十、我们已采取停运全县客运车辆,关停全县旅游景区(点)、文化娱乐场所,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等措施防控疫情,可能给您带来不便,请您理解和支持。

  十一、保持健康心态。我们会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请您从官方渠道正确获取权威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您的参与和支持,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建水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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