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涉案车辆进行报废处理的通告

2020-08-27 00:00:00 来源: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20〕第22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市场经济持续平稳发展。近年来,金平县各有关职能部门重拳整治,严厉打击边境地区走私违法行为。各执法部门先后对一批涉案车辆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因部分车辆所有人、驾驶人长期未来接受处理或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手续,导致车辆长期积压,造成了工作中的不便。经金平县交警大队对暂扣的涉嫌运输走私无主货物的车辆进行清理,发现13辆涉案机动车属于无牌无证、套牌或达到报废标准。现将13辆涉案车(详见附件)基本信息进行通告,请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携带车辆合法手续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金平县政府打私办进行处理,2020年9月18日前无人认领的车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有关规定,将无人认领的车辆移交执法部门强制报废。

  联系电话:0873-5227976。

  特此通告。

  附件:13辆涉案机动车情况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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