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当前,正值春节后群众聚餐高峰期,人流高度集聚,容易发生交叉感染。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及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全力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防止疫情传播蔓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一律取消春节期间所有聚众文化活动,婚丧嫁娶活动要提前报告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审批,严格控制参与人数,禁止邀请辖区外的亲戚朋友出席活动,禁止亲朋好友在酒店、食堂就餐,禁止跨县走亲访友。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党政同责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教育广大群众高度重视疫情,减少不必要的宴请活动,严禁重点疫区的返乡人员参加各类宴席。 三、严禁生产经营者从外地或本地采购、运输、储存、生产加工和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部署,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风险。 泸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