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通告

2020-01-29 08:00:00 来源: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当前,正值春节后群众聚餐高峰期,人流高度集聚,容易发生交叉感染。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及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全力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防止疫情传播蔓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一律取消春节期间所有聚众文化活动,婚丧嫁娶活动要提前报告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审批,严格控制参与人数,禁止邀请辖区外的亲戚朋友出席活动,禁止亲朋好友在酒店、食堂就餐,禁止跨县走亲访友。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党政同责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教育广大群众高度重视疫情,减少不必要的宴请活动,严禁重点疫区的返乡人员参加各类宴席。

  三、严禁生产经营者从外地或本地采购、运输、储存、生产加工和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部署,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风险。

  泸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