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输入防控的通告

2020-03-19 08:00:00 来源: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第10号)

  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巩固疫情防控成效,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12号、13号通告和《红河州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六条措施》(红疫防指发〔2020〕56号)等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疫情输入防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境外和涉湖北返泸人员在进入泸西前,要严格落实“云南健康码”申报登记要求,如实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入泸目的、行程路线、健康状况、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并提前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备。

  二、所有境外和涉湖北返泸人员一律执行“进入泸西地界后,杜绝中途停留或回工作单位、居住场所,直接到金利酒店集中隔离14天,食宿费用自理。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必须到定点医院医学隔离观察”的防控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人员,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县居民近期有家属、亲友从境外和湖北返回泸西的,必须及时按要求主动报告。任何人不得私自接运境外和涉湖北人员进入泸西。鼓励广大居民积极向村委会(社区)、单位、主管部门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供湖北和境外返泸人员线索。

  四、对故意隐瞒境外或湖北旅行居住史,拒绝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对已经确诊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形并恶意进入泸西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自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疫情期间建议暂不前往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

  泸西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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