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大型企业划型结果的公示
根据云人社发〔2020〕11 号、云人社发〔2020〕13 号文件要求,现将弥勒市辖区内大型企业予以公示,为期3天,有意见或建议请向弥勒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反映,电话:0873-3058082、0873-3058083。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