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 听证会的公告(第...

2020-03-20 08:00:00 来源: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 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就《弥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弥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4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6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工作生活在弥勒市行政区域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人超过预定人数时,由我局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各乡镇、县属各委、办、局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在7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且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者信函、传真、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等方式。 

  现场报名可在2020年3月20日至3月24日的工作时间(8:00-11:30和14:00-17:30)内,到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填报。 

  报名信函寄至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邮政编码:65239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报名传真:0873-6122518。 

  网上电子邮件报名发送至625739578@qq.com邮箱。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17时30分。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0年3月2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前3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姚云海 

  联系电话:0873-6137103 

  特此公告 

 

  附件:《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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