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力度,规范广播电视传播秩序。近日,县广播电视局、县工商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广电网络公司等多部门联合整治非法安装及 销售地面“卫星锅”。
“卫星锅”是指地面卫星信号接收器。此次联合执法重点对城区内的各大家电、电子产品经营场所、酒店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和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进行检查。对存在非法销售及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禁止销售和安装,并要求商家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方可销售,对已安装的责令自行拆除,对没按整改通知要求拆除的用户,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依法拆除没收,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对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传播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