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精神,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免征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雇主缴费(不含应由个人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 3月14~15日,县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加班加点,对全县在疫情期间社保缴费企业进行认真梳理,2月份,已缴费企业共计359家,累计已缴费430万元,根据相关政策作退费处理,有力帮扶企业发展。(闻齐新 胡茂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