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相山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相山区调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对经村(社区)初审公示和镇(街道、开发区)复核公示的全区截至2020年4月24日年满60周岁、正常离任的村干部生活补助申请对象信息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7日)。 举报电话:区委组织部 0561-3191209 区民政局 0561-3192375 附件:2_相山区第九批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申请对象信息汇总表 11111.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