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大伟业仪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已在本辖区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该企业已提出注销申请),依据《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仓储)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附件:被注销企业名单注销名单.doc 相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11日 |
安徽鸿大伟业仪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已在本辖区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该企业已提出注销申请),依据《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仓储)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附件:被注销企业名单注销名单.doc 相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