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政人〔2017〕5号
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光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光敏同志任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贤欢同志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田正明同志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志龙同志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建尧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杜华英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免去聂勇同志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陈仕杰同志任县档案局副局长; 免去刘勇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仕东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谢其兰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向清斌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欧远浩同志县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向洪生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斯卿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赵长银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正科级),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欧道模同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曾林涛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黄溪口派出所所长; 免去舒家满同志县森林公安局黄溪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郑云飞同志县森林公安局修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罗超同志县地方海事处副主任职务; 徐赐文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挂职); 张良健同志任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免去其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王雪松同志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第二职业中学校长职务; 舒孝云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1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