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重拳查处7起口罩乱涨价案

2020-02-06 16:32:00 来源: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随着麻阳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断深入,稳物价、查经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在行动。1月25日至今,该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击,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提醒告诫相关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截至目前,已查处涉嫌口罩违法销售案件7起。

1月29日我局接到怀化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转交单,投诉举报声称在县新城路丰雅连锁药店购买了5个N95口罩,共支付125元,销售口罩未明码标价,嫌涉提高口罩价格。经查,麻阳丰雅连锁药房新城路店2020年1月25日购进标示建德市梅城劳动保护用品厂生产的品名“高效率自吸过滤式防颗粒防微毒活性炭净化口罩”。产品型号:1015(N95),购进单价:15元/只,购进数量:255只,该店以20-25元人民币/只不等价格销售190只,购销差额已超过15%。明显超过正常合理涨价幅度。该药店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1月30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接投诉举报后,执法人员对县岩门村卫生室进行调查,该卫生室负责人确认在2020年1月27日在该卫生室内向消费者销售过产品名:港益康自吸过滤式颗粒物防护口罩,规格:10只/袋(KN95),销售数量:5只,销售价格20元/只,共销售金额100元,货款是通过销售者扫描该卫生室内粘贴的微信收款二维码进行收款,该卫生室所销售的港益康自吸过滤式颗粒物防护口罩采购价格13元/只。执法人员对该卫生室涉嫌存在销售的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及哄抬价格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1月31日下午,该局执法人员接投诉举报,执法人员对麻阳诚中大药房兰里店进行调查, 经查,该店当事人确认于2020年1月24日采购的1000只口罩,采购价格5.5元/只,该店以零售价10元/只进行销售,采购时是通过微信支付货款共5500元,现场提取了2020年1月24日采购口罩货款的微信截图2张。涉嫌哄抬价格。该局对此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该局在近期接到举报投诉查处4起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及哄抬价格口罩案进行立案查处。

麻阳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将依法严厉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操作市场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做到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保持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商品价格平稳有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聚焦口罩等防护产品,强化违法线索排查,坚持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震慑违法分子,坚决维护我县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坚决打赢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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