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八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0-10-10 08:00:00 来源:沅陵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沅扶组202099

沅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八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沅陵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沅扶组202040号)和《沅陵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年中调整方案》(沅扶组202090号)精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项目责任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审核并编制了《沅陵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八批项目计划表》。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八批项目计划总金额4142.54万元,涉及项目64个,资金来源为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其中重点产业安排190万元,村集体经济安排140万元,道路建设安排2498.98万元,危房改造安排433.56万元,环境整治安排30万元。少数民族安排497万元,老区发展安排17万元,以工代赈安排264万元,产业奖补安排72万元。

二、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根据《沅陵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沅陵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沅陵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年中调整方案》和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同时,做好项目公示、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对于产业项目,要建立贫困人口受益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财政扶贫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对象。项目责任单位要监督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工程合同和项目实施方案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完成质量,于202012月底前完成施工、验收、结算工作。

三、项目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录入工作,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完成项目实施、验收、受益等信息录入。

四、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后续监管,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附件:沅陵县2020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第八批项目计划表


沅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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