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20年修改)公示说明

2020-11-25 08:00:00 来源:沅陵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评估结论修改原因及原则

(一)修改原因

《沅陵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2018 年修改)自实施以来,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为了过渡期更高效地指导县城健康发展,从实际建设情况和沅陵县发展出发,依据对现行总规的评估,确定需要对城市总规进行修改;同时鉴于现行城市总规即将到期,而当前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当中,且具有严格缜密的编制时序,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具有法律效应的正式的规划管控成果。为了保证过渡期间沅陵县社会经济仍然可持续、有序、健康发展,特提出对《沅陵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8年修改)进行局部修改,对急需优化的局部区域予以说明,并将在后续的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落实。

(二)修改原则

1、依法依规修改原则

规划修改需严格遵循《城乡规划法》(2019年)、《湘自然资发〔2019〕7号》文、《湘自然资发〔2020〕76号》文、现行《城市总规》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确保总规修改合理合法。 

2、总量确定原则

确保沅陵县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不变,城市建设用地调入、调出总量必须一致;并与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协同。

3、占补平衡原则

确保沅陵县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量不减,必须做到占绿补绿,实现占补平衡。

4、区域优化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开敞空间、公共活动空间及相关设施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水平的标准。

5、实施传导原则

尊重现状,前瞻谋划,科学分析,根据自然禀赋、人文特色、自身发展阶段特征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修改工作,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能科学有效地与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接。

二、地块调规的需求及情况说明

调整地块说明:经评估,沅陵县共有10处用地存在调规需求,分别是①沅陵县黄草尾水陆加油站储油地块,②沅陵县白田地块,③背里溶地块,④望圣西路西侧地块,⑤水田溶周边地块,⑥李家湾地块,⑦城南龙兴大道地块,⑧一中西侧地块,⑨沅陵县汽车南站地块,⑩蓝溪河公园地块。

城市建设用地说明:本次修改,遵循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不变原则;在黄草尾水陆加油站储油地块、白田地块及水田溶周边地块区域共新增城市建设用地7.84公顷,在X024东侧地块核减居住用地7.84公顷,以实现城市建设用地总量平衡。

城市绿地与广场用地说明:本次修改,遵循城市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量和公园绿总量不变原则;修改后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量不变,公园绿地增加5.44公顷,广场用地减少5.44公顷。

上述修改内容详见“修改说明图”和“调整方案建设用地统计表”。

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书面形式)递交至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45-4228227        

       

沅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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