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政人〔2019〕5号
沅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丹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正科级); 黄绍华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免去其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胡刚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谢茂青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陈先荣同志任县教育局主任督学(正科级),免去其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瞿继任同志县教育局主任督学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黄飞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熊爱蓉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正科级); 向琳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谢正义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小平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符星军同志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李枝柏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副局长(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成林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副局长(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宋祖江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副局长(副主任); 欧运勇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正科级); 邓立平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田雷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张民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胡大启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库移民管理局计划财务科科长职务; 免去全帮胜同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锦华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峰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代龙刚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周立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治宇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李祥彬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学芳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张远勤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周天亮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能源办主任职务; 张霞同志任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颜学珠同志任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正科级)。
沅陵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