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8】12号),经过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0三大队现场调查核实,通过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数据库审查验收,本年度我县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128处(见附件)。目前128处隐患点已搬迁、治理完毕或地质环境条件改变不再构成地质灾害隐患,经县政府同意,该128处隐患点可以核销,现予以公告。 附件: 2.芷江侗族自治县2018年地质灾害变更调查隐患点核销建议书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9日
终审:芷江县电子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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