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举措》(厅﹝2019﹞41号)以及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具体举措》(淮办密﹝2019﹞77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全面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缴或断缴情况。 二、申请受理 退役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由淮南市安置的退役士兵,入伍时户籍在大通区的,到入伍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申请;户籍为外地的退役时落户大通区的,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 三、申报资料 1、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 2、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4、安置介绍信复印件或被安置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5、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6、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四、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五、联系电话 0554—2519023 淮南市大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