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组字(2019)21号》文件精神,凤台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批复的扶持村进行了项目论证,经研究,现拟将全县计划扶持的28个村的980万元配套资金予以拨付,公示日期10日(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03日) 扶持村名单及拨付金额如下: 一、尚塘镇:1.郭王村50万元(中央、省专项资金30万元,市配套资金10万元,县10万元);2.尚塘村20万元(市10万元、县10万元) 二、大兴镇:1.武集村50万元(中央、省专项资金30万元,市配套资金10万元,县10万元);2.李庙村20万元(市10万元、县10万元) 三、丁集镇:1.前元村50万元(中央、省专项资金30万元,市配套资金10万元,县10万元);2.郭徐村20万元(市10万元、县10万元) 四、顾桥镇:1.南圩村50万元(中央、省专项资金30万元,市配套资金10万元,县10万元);2.八里村20万元(市10万元、县10万元) 五、古店乡:1.前刘村50万元(中央、省专项资金30万元,市配套资金10万元,县10万元);2.王大村20万元(市10万元、县10万元) 六、关店乡:1.赵埔村50万元(中央、省专项资金30万元,市配套资金10万元,县10万元);2.向桥村20万元(市10万元、县10万元) 七、刘集镇:1.杨刘村50万元(中央、省专项资金30万元,市配套资金10万元,县10万元);2.彭岗村20万元(市10万元、县10万元) 八、李冲回族乡:1.民族村50万元(中央、省专项资金30万元,市配套资金10万元,县10万元);2.毛冲村20万元(市10万元、县10万元) 九、钱庙乡:1.陈圩村50万元(中央、省专项资金30万元,市配套资金10万元,县10万元);2.张楼村20万元(市10万元、县10万元) 十、桂集镇:1.大王村50万元(中央、省专项资金30万元,市配套资金10万元,县10万元);2.西龚村20万元(市10万元、县10万元) 十一、新集镇:1.单岗村50万元(中央、省专项资金30万元,市配套资金10万元,县10万元);2.左集村20万元(市10万元、县10万元) 十二、杨村镇:1.店集村50万元(中央、省专项资金30万元,市配套资金10万元,县10万元);2.李圩村20万元(市10万元、县10万元) 十三、朱马店镇:1.联民村50万元(中央、省专项资金30万元,市配套资金10万元,县10万元);2.徐桥村20万元(市10万元、县10万元) 十四、凤凰镇:1.高皇村50万元(中央、省专项资金30万元,市配套资金10万元,县10万元);2.岗胡村20万元(市10万元、县10万元)。
注:县扶持资金待县政府批复后拨付。
监督电话:12345 0554-8681125 0554-8681965
凤台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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