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奖补对象的公示

2018-03-19 08:00:00 来源:潘集先锋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共潘集区委办公室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潘办发〔201724号)和《中共潘集区委办公室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潘集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潘办发〔201752号)文件精神,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办公室成立3个考评组,对2017年度乡镇、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进行了全面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现拟奖补对象公示如下:
  一、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绩突出的前3名乡镇

平圩镇、架河镇、潘集镇。

二、年度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增量较大的村(共15个)

15万元以下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增量前10名的村12个):夹沟镇王咀村;潘集镇李兴村;泥河镇大圩村;架河镇王圩村;潘集镇潘杨村;平圩镇桥东村;潘集镇夏圩村;泥河镇代庙村;泥河镇大树李村、架河镇苏涂村、平圩镇店集村(三个村并列第九);古沟回族乡太平村。

25万元以上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增量前3名的村:平圩镇王圩村;潘集镇张圩村;高皇镇老圩村。

 三、年度消除的集体经济空白村(共38个)

1、平圩镇9个):邵圩、桥东、王圩、李圩、新淮、刘巷、店集、谢圩、丁郢。

2、架河镇6个):王圩、新圩、小郢、前家、苏涂、武庙。

3、贺疃镇6个):贺疃、李庄、杨祠、均刘、陈倪、贾庄。

4、潘集镇3个):朱庄、潘杨、李兴。

5、古沟回族乡4个):沟北、聂圩、太平、蔡庙。

6、夹沟镇4个):北武、新集、王咀、蔡郢。

7、泥河镇3个):大树李、大圩、瓦房。

8、高皇镇2个):闸口、巷东。

9、芦集镇1个):王桥。

公示期间,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受理群众反映公示对象情况的来电、来访,并设立受理电话。

公示时间:2018319日至2018323日。

来访地点:政务新区316办公室

受理电话:0554-4971101

特此公告


        潘集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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