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寿县教育体育局同意,寿县安丰高级中学就纸质图书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寿县安丰高级中学2020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GB20201110 3.采购预算:人民币165532.8.00元。内容:370种共计4440册,图书内容详见附录1《寿县安丰高级中学2020年新增纸质图书目录》。 4.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为折扣率,图书供货价(实洋)=图书上标称原价(码洋)×中标折扣率。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图书发行公司或经销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3日(公休日除外)上班时间前往寿县安丰高级中学综合楼二楼(北侧)会议室登记并申领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13日9:00时(北京时间)。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寿县安丰高级中学综合楼二楼(北侧)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 六、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服务及质量要求 1.服务要求 1.1投标人对于附录1中所列的图书提供供应,符合率要求达80%以上,不符合部分或者采购人补订部分图书由投标人提供详细图书清单,供采购人二次选取图书。 1.2订单上的数据如果与实际图书出现题名不符、国际标准书号变更、实际书价超过订单书价的30%,中标人应与采购人联系查询,由采购人核准。 1.3中标人对重复订购、大码洋、大订数、特殊装订、特殊开本、散页图书,应与采购人联系核实。 1.4到货率与到货周期:投标人应保证100%的预订图书到货周期应控制在15天之内,超过到货规定期限未到的图书,采购人有权撤消订单。 1.5验收与退货:投标人按采购人提出的书目及包装要求,将图书及时送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为此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每批到货图书应附送一式二份的批销明细清单(包括批次号、品种总数、总册数、总码洋、折扣、总实洋);每包图书应附送一份验收清单(包括批次号、种数、册数、书名、作者、出版社、ISBN号、单价、复本、总价等)。送交到采购方的图书若验收时发现有盗版、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装订不符等质量不合格的图书, 以及与订单不符的图书,一律予以退货(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1.6中标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图书的补订选择、送货、收退、结算等所有服务均有专人负责跟进。以“先送货和验收后再结算”的方式进行。 2.图书质量要求 2.1供应商承诺保证销售正版图书。采购人对盗版图书有权拒绝验收,供货商必须接受无条件退货。 2.2供应商承诺图书出现装订、印刷质量问题和损坏,供货商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 2.3中标图书供应商所供图书如不符合采购人要求而产生的退换费用由该中标人承担。 八、报价要求 1.1投标价格包括采购范围内所有费用,图书的购置、加工、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1.2投标报价为折扣率: 图书供货价(实洋)=图书上标称原价(码洋)×中标折扣率 投标人所投图书最高折扣率为75%,投标人所报折扣率超过75%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交货地点:寿县安丰高级中学校内(由采购人指定)。 3.结算及付款方式 纸质图书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5%做为质量保障金,保障金到学校账户后,学校支付合同价款的100%给中标人,5%的合同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息偿还。 九、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报价表,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 (1)按本须知的规定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2)按本须知的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本须知的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4)对招标文采购项目内容做出的书面响应; (5)投标人应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格式提供全面的响应文件。 2.投标文件编制 2.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报价 3.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3.2投标人应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3.3《投标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投标报价为全部设备、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等一切费用。 4.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4.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伍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2投标文件正本须用A4纸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4.3投标文件的正本,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封套均应按以下要求标记,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投标截止 2.1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且不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送达本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规定的地点,递交至采购人。 2.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3.迟交的投标文件 3.1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4.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十一.评标方法 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及不偏离项检查并经过价格核准的有效投标的报价中的最低有效报价为中标价。 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寿县人民政府网(www.shouxian.gov.cn)。 联系地址:寿县安丰高级中学(寿县安丰镇西街) 邮政编码:232251 电话:0554—4560070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13965459846 寿县安丰高中学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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