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北区管理服务中心就寿县明珠大道与滨湖大道交口智能交通工程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寿县明珠大道与滨湖大道交口智能交通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SXGYY—00008; 3、建设单位: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北区管理服务中心; 4、工程地点:寿县明珠大道与滨湖大道交口; 5、项目内容:1处智能交通系统,包括交通监控、信号灯及杆件、违停抓拍和土建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最高限价:277484.73元人民币; 7、服务工期:4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工作; 8、质量标准:合格; 9、整个项目电子警察数据必须接入县交警大队管控平台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信号机必须接入交警大队信号控制平台; 10、工程款支付方式:整个项目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北区管理服务中心、县交警大队)后付决算审计总价款的92%,剩余8%作为质保金,在二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各阶段均不计息)。 二、投标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本公告要求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纸质资料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公路机电或智能化等相关内容;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工程师职称。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没有在寿县范围内被限制投标或对寿县行政区域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做出限制投标的处理(或不良行为记录披露)在限制期内等情况;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2月27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类似工程业绩。以上业绩需同时提供①2017年12月27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投标文件必备材料,提供纸质资料加盖公章有效); 7、所投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需公安部检测报告体现,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8、整个项目信号灯产品具备由公安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准规范的信号灯检测报告及符合GB25280-2016《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标准规范的信号机检测报告(中标后提供); 9、整个项目所有硬件软件设施设备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含符合该项目要求的型号、规格、参数和材质等)(中标后提供); 10、所投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需提供原厂商对此项目的授权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不能提供的,采购人有权视为无效响应; 11、由投标单位法人或者由法人授权的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提供身份证和委托书); 12、本项目免费维修维护期2年。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1日下午15时30分; 2、开标地点: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北区管理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必须持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文字材料(含附件要求),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后,在2020年12月31日下午15:30前送至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北区管理服务中心。 四、定标办法: 1、投标人资格要求审查全部合格; 2、工程量清单的确认:由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本次招标的基础依据,投标报价清单不得改变招标清单项目及工程量; 3、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低于最高限价)。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靳涛 电 话:0554-2751065 地点: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北区管理服务中心二楼规划建设办(明珠大道与滨湖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 附: 1、工程量清单 2、投标文件格式
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北区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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