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2020年公开招聘网格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2020-12-25 08:00:00 来源:蕲春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蕲春县2020年公开招聘网格员公告》,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公开招聘网格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一)笔试成绩:见附件1.《2020年蕲春县公开招聘网格员笔试成绩表》

二、面试资格审查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见附件2.《2020年蕲春县公开招聘网格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20年12月28日-12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审查地点:蕲春县漕河镇综治中心(地点在漕河镇政府院内)。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须在审核现场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

5、《报名表》两份;

6、纸质版一寸正面照4张

(四)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1、必须由考生本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委托他人的,需提前向招考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供委托书及考生身份证件。

2、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本次面试资格,并记录在案。 

3、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4、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面试通知书领取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继续关注蕲春人民政府网站。

6、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位考生应遵守主管单位疫情防控纪律,有序进场,戴好口罩,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前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毒。

三、政策咨询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13135660833(漕河镇)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蕲春县公开招聘网格员笔试成绩表.xls

2.2020年蕲春县公开招聘网格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中共蕲春县委政法委员会   蕲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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