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退出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政〔2014〕19号)及《贵德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配售扩面管理实施意见》(贵政办〔2016〕89号)规定,为顺利完成我县脱贫攻坚任务,保障农牧民安全住房、以及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经个人、家庭申请,由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复审合格后,现将符合承租条件的保障家庭及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简述如下: 1、房源情况:此次拟配租的房源位于贵德县保障性住房城东片区、郭拉片区、城西片区及惠安小镇,其中惠安小镇房源为购改租毛胚房,拟配租户数154户。 2、户型情况: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37平方米左右的户型,为一室一厨一卫。 3、申请家庭及各单位职工情况(见附表1-2)。 以上公示内容,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并积极拨打举报电话,我单位将及时进行核实。 公示期限: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18日 举报电话: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74—8551883 贵德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0974—8551345
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