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基准地价每三年应全面更新一次”要求,我县开展了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由青海晨博土地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文本编制工作。本次更新成果是在2014年基准地价更新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的技术标准完成的。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于2020年2月25日下发《关于同德县城镇士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的验收意见》(青自然资〔2020〕37号)。现经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此次成果发布将为我县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强化土地市场调整、维护土地市场稳定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附件: 尕巴松多镇土地级别范围表 同德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印发 附件1 尕巴松多镇土地级别范围表
附件2 同德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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