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负责农牧、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机畜牧业、产业融合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利、河湖长、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渔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有机畜牧业科技示范园管理委员会。
负责协调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