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第2-2020039号

2020-06-16 02:34:12 来源: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6日


(撰稿人:何伟 审核人:吴强)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