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通告如下: 一、区内各企业复工生产时间定于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涉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超市、食品生产供应等保障城市运行和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区内在建项目工地复工建设时间定于2020年2月9日(正月十六)。 三、复工企业、项目工地须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无条件接受主管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的监督,按要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举措。 三、监督举报电话:区防指办:0559-3586713 开发区管委会:0559-3582345 科技经信局:0559-3585212 住建局:0559-3513561 徽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