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为实现股权管理规范化,提升股权管理水平,维护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等监管规定,现决定自2020年4月3日起对本行股东持股情况进行全面登记确权,届时请各位股东或受托人至登记点办理股份登记确权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登记确权的范围 本行所有自然人股东(包括职工股东和非职工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 二、登记确权日期及工作时间 2020年4月3日-6月2日。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不休息。 三、登记确权场所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环城北路29号徽州农村商业银行二楼大会议室及徽州区洽舍乡洽舍村洽舍支行。 四、登记确权安排 本次登记确权采取分组分批预约的方式进行,股东登记确权具体时间由本行或支行工作人员提前通知或股东与本行工作人员预约确定。 五、登记确权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自然人股东 1、所需资料及要求见附件1,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由自然人股东签名及按手印,身份证复印件需该证本人签名及按手印。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确权的,按要求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1.1)。 3、提供本行分红账户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股权已质押、被冻结或存在其他受限制情形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质押证明文件、股权质押协议、质权人基本情况说明、股权被冻结的法律文书及相关纠纷情况说明。 5、股权为继承、离婚分割、转让等但尚未过户的暂不确权,待过户后确权(如为继承股权,请到公证处办理关于财产分割问题的公证手续,在确权时一并提交公证书面文件)。 (二)非自然人股东 1、所需资料及要求见附件2,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由非自然人股东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需该证本人签名及按手印。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确权的,按要求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2.1)。 3、提供本行分红账户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股权已质押、被冻结或存在其他受限制情形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质押证明文件、股权质押协议、质权人基本情况说明、股权被冻结的法律文书及相关纠纷情况说明。 5、股权为转让等但尚未过户的暂不确权,待过户后确权。 6、股东发生名称变更、合并、分立、解散、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破产等主体资格变更情况的,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变更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合并/分立的股东(大)会决议、合并/分立协议、合并/分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解散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吊销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破产裁定书等)。 7、提供最近2个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持股5%以上的股东提供最近两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表单获取 各位股东可至徽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ahhz.gov.cn)查看本公告,下载相关资料表单等,也可与总行或各支行登记确权工作人员联系获取。 六、登记确权流程 股东提交办理确权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单,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及表单,核对股东信息,核对无误后,在律师见证下进行录音录像登记确权。 七、注意事项 1、登记确权准确与否关系到股东的权利,请务必如实填写。 2、各股东可领回相关表单自行填写,但签署名字/名称、日期、按手印、盖章均须在现场(在双录设备下)进行,委托人的签名、按手印、盖章除外。 3、请提前熟悉需要填写的信息,避免现场填写信息时不能当场判断。 4、请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办理确权的相关材料,特别是涉及上述特殊情形的,避免遗漏,否则银行对不能及时确权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5、本次股权确权登记将在本行聘请的专业律师现场见证下进行。如股权权属尚未明晰或有争议,或股东资格、股权比例等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行将暂不办理股权确权手续,待相关问题依法解决后再进行股权确权。 6、因股东未按时参加本次股权确权,或未按本公告及本公告要求提供确权资料,导致相关股权状况无法进行确认的,由股东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7、现场集中确权登记期间,本行将暂停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股权质押业务。 8、确权现场请遵守秩序要求,切勿拥挤。 9、本次股权确权不向股东收取任何费用。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华勇,联系电话:13855939611。 联系人:巴嫒嫒,联系电话:13705591300。 特此公告 黄山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徽州农商银行确权营业网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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