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小路口镇集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0-10-22 08:00:00 来源:祁门县人民政府 作者:祁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HSCX—ZX2020072

祁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现以询价的方式对本次祁门县小路口镇集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表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1.1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人民币15.43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1.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售后、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2、报名及询价详情

2.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6日,上午8:0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7:30分到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报名。

2.2询价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元/家,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2.3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09时00分。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祁门县文峰南路亿家华府五楼)。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文件的具体项目进行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4、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采购人组织的询价小组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5、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可能影响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发布,不足1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二、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备注:

1、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投标人投标时,采购清单中如有需要提供样品的,投标人需按照要求提供样品。

3、投标人可以不到开标现场,如到现场投标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不到达开标现场的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提前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4、具体采购需求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

5、被询价供应商若采用与具体采购需求不一致的参数或内容,应优于或相当于具体采购需求中的标准。

6、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7、供应商缺项、漏项报价的,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询价响应文件中需注明拟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或规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8、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如果各个品目的报价之和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总报价为准;当询价小组认为投标报价单位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修正其报价。

9、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三、编制询价响应文件的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2、询价响应文件应装订密封(如项目有分包,应以包为单位装订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包号(如有)、项目名称(如分包注明包名)、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请将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以正本为主)密封后递交代理单位。否则按无效处理。

3、不满足本询价公告其它要求的询价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四、其他

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均可在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

2、潜在供应商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单位书面反映。

祁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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