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汽车租赁经营户: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汽车租赁行业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落实车辆消毒: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交通工具的消杀要求,汽车租赁企业要建立车辆消毒点,每天对全体车辆进行消毒,租赁者还车后应立即对已还车辆进行消毒,做好消毒登记工作。 2、做好租赁登记制度:严格落实租赁人员登记制度,并为租赁人员检测体温,发现有体温异常者,应及时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电话:0559-2596211)。 3、暂停向武汉往返人员提供服务: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暂停向武汉往返人员提供租车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屯溪区交通运输局 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日
编辑:程晔 胡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