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息资源管理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办公室同意,拟向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2020年3月17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区委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