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帅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阳湖镇人民政府同意,拟向黄山市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2020年4月7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黄山市屯溪区帅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