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12月5日至12月18日对县委办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及其他县管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领导班子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县政务大楼15楼1520室。
(二)意见信箱:设立2个信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大门右侧外墙1个;县政务大楼一楼西侧楼梯口1个。
(三)电子邮箱:dyxcz7511910@126.com。
(四)举报电话:18955911910(可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