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发声,共抗疫情”线上朗读活动获奖名单

由中共休宁县委宣传部、县文旅体局主办,县图书馆承办的“温暖发声,共抗疫情”线上朗读活动,日前圆满落下帷幕。...

2020-03-19 03:34:50

休宁县首届“双拥杯”摄影大展活动获奖作品公示

为激发全县人民争创双拥模范城(县)激情,展现新时代我县双拥工作创新发展成效,反映双拥战线工作风采,休宁县双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休宁县国防教育办公室联合举办休宁县首届“双拥杯”摄影大展活动。...

2020-03-19 03:34:49

休宁县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进展情况公告(第33号)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总体部署,休宁县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

2020-03-19 03:34:49

关于阶段性减免参保企业社保费政策分类划型结果公示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3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55号)精神,为确保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地落细,我局联合县财政、税务等部门,依据各级统计部分提供的数据、省社保确认的行业统筹单位划型结果、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和2019年底的参保数据等信息,对辖区内参保企业进行了分类划型。...

2020-03-19 03:34:49

休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6号)

为坚决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目前仍在境外的我县人员,请持续关注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疫情变化,按照当地防控传染病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疫情防控措施,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集体活动,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安全。...

2020-03-19 03:34:49

休宁县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进展情况公告(第34号)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总体部署,休宁县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

2020-03-19 03:34:49

悬 赏 通 告

...

2020-03-19 03:34:49

休宁县“互联网+创业培训”线上网创培训通告

一个有智能手机就可以参加的电商培训 为应对疫情防控需要,满足我县网络创业培训者的培训需求,打造一批电商从业精英,县人社局决定举办一期“互联网+创业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03-19 03:34:48

休宁县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进展情况公告(第35号)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总体部署,休宁县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

2020-03-19 03:34:48

关于做好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5]2033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有关事项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须在2020年5月31日前向休宁县残联劳动就业服务所报送2019年度《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统计表》并携带以下资料:1、从业残疾人职工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正反面);2、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要求其中标明残疾人职工实际在岗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且实际支付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3、提供社保部门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记录;4、从业残疾人职工2019年1-12月工资表复印件。...

2020-03-19 0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