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黟县源头治超重点监控货源单位的公示

2020-08-19 14:33:27 来源:黟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一步做好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工作,维护公路设施的完好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政府黟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顿暨交通运输治超工作的要求,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等规定,鉴于货源单位货物产量和运输量现状,经调查摸底,拟将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巡查单位重新调整(清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5日

县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0559-552119

电子邮箱:hsyxjt@126.com

地址:黟县碧阳大道112号

附:拟调整为重点货运源头巡查单位清单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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