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黟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示

2020-07-15 15:20:41 来源:黟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黟县人民政府政办秘[2018]31号《关于印发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在黟县”行动方案》和黟县消保委[2020]2号文件《关于印发2020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提升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满意度,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由县消保委秘书处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黟县支行、县科技商务信息化局、住建局、县文旅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自2020年5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活动。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宣传、引导、培育、规范;经企业自愿申报、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实地检查评估等程序,经2020年7月14日召开的黟县消保委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推荐评议认定工作会议表决通过,拟定黟县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黟县国有自来水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店),现予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0年7月16日至7月23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黟县消保委秘书处反映相关情况,电话:0559-5523080。

公示名单见附件1 

黟县消保委秘书处

2020年7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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