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县域旅游综合执法)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名单

2020-06-22 08:20:01 来源:黟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近日,中央依法治国办依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了第一批拟命名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我县(县域旅游综合执法)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名单,正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25日。

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坚持改革聚力、创新赋能,不断提高自身抓机遇、强服务、促发展的能力。

黟县位于著名风景区黄山脚下,是皖南古村落、徽文化的典型代表。获评中国旅游强县、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世界文化遗产地。拥有众多高A级景区,全县人口近10万人,年接待游客1200万人次,旅游收入占GDP的51%,是典型的以旅游为支柱产业的山区小县、旅游强县。发展旅游业32年来,黟县坚持改革、创新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走文旅融合发展之路,不断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但也曾经出现过一定程度上的“旅游乱象”。2016年,黟县开始探索旅游执法改革,在旅游管理领域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对各种“旅游乱象”进行有效治理,引发了对旅游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思考,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旅游综合执法典型经验。

必要性。当今,随着大众旅游消费时代的来临,游客的出行和消费方式发生根本改变,呈现出多元化、品质化、智慧化的新趋势,游客对消费体验度、满意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旅游投诉、评价、纠纷频发,给旅游管理、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现实中,一个普通的旅游纠纷,在没有得到专业、及时、有效处理的情况下,往往经过网络传播发酵,迅速引发大量不明真相的网友对该地区旅游服务品质的负面评价,对以旅游业为主的地区经济带来重创。黟县的旅游景区属于古村落社区型景区,景区内有大量的旅游经营户,试点改革以前的旅游高峰季,占道经营、招手拉客、尾随兜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不明码标价等旅游乱象时有发生,主要涉及市场、物价、交通、旅游、公安、体育、文化、文物等8个执法部门,由于相关部门执法力量分散,主动作为、服务意识不强,投诉受理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旅游市场“管不了”、“管不住”、“管不好”的现象存在,最终导致游客满意度不高。因此,黟县县委、县政府为了破解上述难题,将上述8个部门88项涉旅行政处罚权进行了相对集中,交由新设立的综合执法机构——黟县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

合法性。黟县县委、县政府在市法制部门的统筹指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组织成立了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开展前期调研、可行论证、集体讨论等工作,决定推进涉及市场、物价、交通、旅游、公安、体育、文化、文物等8个执法部门的88项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工作,经省政府合法性审查批准后实施,确保改革试点工作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

创新性。体制改革创新,破解“管不了”难题。黟县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编制2名),下设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10名),负责县域内17家旅游景区的监管工作,集中治理各种旅游乱象,并在旅游管理领域,集中行使8个部门、88项行政处罚权。将8个部门的投诉电话整合成统一受理平台12345,实行一个平台受理、一个平台交办、一个平台回复。建立联动机制,对涉及行政强制手段和难以集中授权的行政处罚项目,旅游管理执法局一旦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完善旅游纠纷诉调机制,建立“旅游纠纷调解中心”、“作退一步想工作室”,做到“小事不出景区,大事不出黟县”。制度体系创新,破解“管不住”质疑。先后配套制定:①《黟县旅游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指导规范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②《黟县旅游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8个涉改部门之间受理、转办各类涉旅投诉案件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③《黟县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法制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从各涉改部门分别派驻1名执法业务骨干担任法制指导员,对新成立的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培训指导;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和内容清单》《黟县旅游投诉受理工作制度》《黟县旅游综合执法局办案工作制度》《黟县旅游综合执法大队监督工作制度》,对权责清单、投诉受理、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等制度进行明确和梳理。考核评价创新,交出“管的好”答卷。县政府将旅游服务质量、游客满意度纳入对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工作绩效考核,并邀请第三方进行抽样调查。三年来,全县旅游市场未发生重大舆情,接受了国家多轮高A级景区的暗访评估和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考核验收,旅游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获得好评。

效益性。试点工作启动运行以来,首先解决了旅游管理领域内,各部门权责不清、无人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其次执法办案从原来的推诿扯皮到现在的有案必查,旅游市场监管、投诉受理、执法、查处、反馈实现“五统一”,各种“旅游乱象”得到有效治理,游客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得到大幅提升。最后,改革试点工作获得充分肯定,海南省、云南昆明、山东威海、河北张家口市、江西鹰潭等多省市代表团前来考察交流。据统计,三年来,共办理各类涉旅案件99起,罚没款10万元,行政相对人均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请求,也未接到一起针对旅游执法人员的不满意投诉;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总收入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全县人均储蓄率位列全省第一;先后荣获中国乡村民宿发展示范县(2016年)、国家旅游标准化试点县(2017年)、中国十大乡村旅游目的地(2018)、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2019年)、国家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2019年)、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2019年)等一系列国字号荣誉。

示范性。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目标之一 。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因此,黟县正在进行的旅游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践行国家依法治国理念的生动案例,探索总结出的旅游综合执法“五个一”工作机制:一个统一受理的投诉平台、一个权责明确的执法主体、一个专业高效的处理体系、一个健全完善的监管体系、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为城乡旅游综合执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责任编辑:杨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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