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大冶市巴塘矿区饰面用大理岩矿采矿权出让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处置方案的公告

2020-12-31 08:00:00 来源:大冶市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通过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方式,黄石市地勘基金管理中心拟在我市设置湖北省大冶市巴塘矿区饰面用大理岩矿采矿权(招拍挂出让),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8〕2号),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制定了《湖北省大冶市巴塘矿区饰面用大理岩矿采矿权出让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处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设湖北省大冶市巴塘矿区饰面用大理岩矿采矿权基本情况

拟设的湖北省大冶市巴塘矿区饰面用大理岩矿采矿权由湖北省大冶市巴塘矿区饰面用大理岩矿详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号为T42120190503055232)转采矿权设立,位于金湖街办巴塘村,矿业权人为黄石市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现申请设置采矿权(招拍挂出让)。拟申请矿区范围与探矿权范围一致,矿区面积为0.106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228米至+90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饰面用大理岩。拟划定矿区范围见下图

二、挂牌出让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的处置方案 

(一)开采施工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被毁坏,按照金湖街办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大冶市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三)其它附着物补偿以协商协议为准。

(四)本次处置方案的对象仅限于处置方案公告之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在方案公告之后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公告时间

本次公告期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8日。凡涉及本公告开采范围内的村组、村民如有异议,请与项目所在地金湖街道办事处联系。(金湖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714-8045105)

本方案最终由项目所在地金湖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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