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罗县杨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杨侨镇大坑办事处)》 的成果公告

2020-05-29 16:48:23 来源:博罗县政府信息网 作者:本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博罗县杨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杨侨镇大坑办事处)》,该方案已于2020年5月28日经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批准文件:《关于对<博罗县杨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杨侨镇大坑办事处)>的批复》(惠市自然资函〔2020〕1192号)。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背景及原因

  为加快城镇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当地的投资环境,推动杨侨镇社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相关规定,在坚持建设用地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原则下,对杨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和允许建设区进行布局调整,保障城镇发展建设的用地需求。

  二、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因此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后不会对耕地保有量任务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调整后,杨侨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

  (3)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拟在杨侨镇大坑办事处调入城乡建设用地22.5851公顷;同时拟在杨侨镇大坑办事处调出城乡建设用地22.585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后,杨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三、公告时间

  公告期自即日起7天,即2020年5月29日至6月4日。

  四、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博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博罗县自然资源局、杨侨镇人民政府以及方案涉及的大坑办事处公告栏张贴公告。

  附件:1.《关于对<博罗县杨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杨侨镇大坑办事处)>的批复》(惠市自然资函〔2020〕1192号);

  2.《博罗县杨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杨侨镇大坑办事处)》相关规划调整图件。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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