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帮教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2020-06-23 12:21:44 来源:惠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惠州日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惠东县关工委充分发挥关工组织“五老”独特优势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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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老”帮教人员与失足未成年人面对面谈心。 惠州日报记者张荟婷 通讯员黄晓华 摄

  近年来,惠东县关工委充分发挥关工组织的“五老”独特优势和作用,主动作为,把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活动列入关工委常态化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帮教活动。此外,惠东县关工委与惠东县检察院建立工作机制,2017年以来共跟踪考察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每人跟踪考察8个月,负责跟踪考察的“五老”帮教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按时完成跟踪考察任务,作了不予起诉办理。近年来,惠东县关工委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五老”余热,在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帮教队伍,落实帮教措施

  据了解,惠东县关工委班子成员通过深入惠东县看守所调研认识到,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是关工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和担当。“为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制订了《关于对在押未成年人帮教活动方案》。”惠东县关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建立由县、镇(街道、度假区,下同)关工委“五老”和县金秋志愿者协会人员组成的帮教队伍共61人,分成10个帮教组,每组5~6人。每年由县关工委集中组织3~4次进看守所、戒毒所,进镇、村、社区,到帮教对象的家庭开展帮教活动。

  2014年至今的6年时间里,惠东县关工委“五老”帮教队伍进监所、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开展了一系列帮教工作,帮助一批失足未成年人醒悟、转化、回头,使他们重新走上了正道,重塑了人生。

  “我们组织帮教人员进看守所上辅导课,开展法律知识教育。”据介绍,2014年以来,惠东县关工委“五老”帮教人员3次走进惠东县看守所为在押未成年人举办法制宣传教育辅导讲座,由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关工委“五老”帮教人员授课,参加听课的在押人员有130多人次。

  该负责人介绍,惠东县关工委“五老”帮教人员组织进县看守所对惠东籍在押人员开展帮教谈心活动。“在押人员来自哪个镇,就由该镇的‘五老’帮教人员负责帮教,分组进行。”据介绍,为达到更好的帮教效果,进所帮教前,惠东县各镇关工委“五老”帮教人员首先到在押人员所在村、社区及其家庭了解其家庭情况及犯罪原因,然后由惠东县关工委集中召开帮教动员会,明确帮教内容和方法,并进行教育。

  方法上,采用面对面座谈交流,鼓励他们在监所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根据管教反映,有的在押人员刚进所时心理叛逆,其父母探视也不见,带来衣物和钱也不要,视父母如仇人。经过‘五老’座谈帮教后,转变非常大,主动与管教交心,承认自己的错误,认为过去的行为对不起父母和亲人,并表示出所后要善待父母,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做一个好公民。”该负责人说。

  此外,惠东县关工委还先后组织帮教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看守所探视在押未成年人,给他们送上节日关怀和应节食品、水果等礼物,使他们在看守所也能像在家一样过上节日。

  面对面座谈跟踪帮教确保实效

  每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惠东县关工委都会组织“五老”帮教人员先后走进惠州市、惠阳区和惠东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惠东籍吸毒强戒人员进行帮教。

  值得一提的是,惠东县关工委领导会给强戒人员上禁毒宣传教育辅导课,并请出监所脱毒代表现身说法分享成功戒毒的经验,鼓励强戒人员早日戒掉毒瘾重回家庭,重新走向新生。同时还给他们每人送上一封劝诫信和一份禁毒宣传资料。

  据悉,通过面对面座谈帮教,有的学员当场表达了戒毒的决心,达到了帮教的目的。6年来,惠东县关工委共出动进戒毒所帮教车辆12台次,参与帮教人员120多人次,帮助受帮教对象1000多人次,发放劝诫信1000多封、禁毒宣传小册子1000多册。

  在对惠东籍已释放和仍在服刑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方面,惠东县各镇、村、社区关工委与各村、社区干部一道深入各帮教对象的家庭,与释放人员进行座谈,了解他们回家后的心理状态、改造表现和工作生活情况,教育他们尽快融入社会,痛改前非走正道。同时,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稔山镇的郑某某,出生后母亲回了四川老家杳无音讯,郑某某因为没有上户口、没有身份证,释放回来后找不到工作,生活无着落。惠东县、镇关工委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帮助他解决了18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的入户问题。对于需要帮助找工作,或想继续读书的,帮教组都想方设法联系相关企业和学校尽力帮助解决。

  “我们对仍在押或服刑人员,帮教组与其父母或亲人座谈,教育他们正确对待服刑的亲人,动员他们去探视,关心孩子的狱中生活。经过帮教组动员,家长及亲人都主动去探视,对孩子们在监狱改造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据介绍,为确保帮教工作的连续性,帮教组对每个跟踪帮教对象都建立个人档案,一人一档,并把每次跟踪帮教情况记录在《在押(释放)未成年人帮教情况登记表》,确保帮教实效。

  从2014年至今,在押的133人中,已释放回乡的有110人,这些人大多数都走上正道找到稳定的工作,其中组建了家庭娶妻生子的有6人;仍在押或服刑的23人中,重新犯罪的只有7人。

  做“代理家长”,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除了上述帮教方式,惠东县、镇关工委“五老”帮教人员还主动参与“代理家长”工作,维护涉嫌犯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审理惠东县宝口镇谢某新盗窃案件中,由“五老”帮教人员担任的“代理家长”了解到,其父母因贩卖毒品在服刑,剩下谢某新兄弟俩在惠东县城租房居住,其弟还在上小学,一切生活来源主要靠谢某新。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庭审中“代理家长”建议惠东县法院对谢某新从轻判决,惠东县法院接受了“代理家长”的建议,对谢某新作缓刑判决,让他出来工作,解决兄弟俩的生活出路。

  据悉,2014年以来,县、镇关工委“五老”参与“代理家长”474人次,为574人次找不到父母或监护人的涉嫌犯罪未成年人做“代理家长”。多年来,参与“代理家长”工作的“五老”帮教人员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维护了涉嫌犯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惠州日报记者张荟婷 通讯员黄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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