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0〕36号),省督导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广东财经大学)对我县人民政府在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13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参与此次活动。 龙门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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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0〕36号),省督导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广东财经大学)对我县人民政府在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13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参与此次活动。 龙门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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