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开接受向被征收人提供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的报名工作,在按规定程序由被征收人选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7年扎赉诺尔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拟对该项目的部分被征收人提供三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选择,按规定程序由被征收人选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其开展项目的评估业务。 三、委托单位:扎赉诺尔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中心 四、委托的内容:评估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 五、报名资格条件: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具有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有意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报名表。(报名表附后)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至2020年6月16日 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扎赉诺尔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中心(发达广场北侧5号门市) 联系人:朱传迪 联系电话:0470-6517173 扎赉诺尔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中心 2020年6月10日 评估机构报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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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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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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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公告.pdf
评估机构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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